第一部分 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课是以“讲解+聆听+唱歌+游戏(或戏剧性表现)”为固有的基本教学模式。在近60年历程的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器乐教学,尤其是中西管弦乐队乐器的学习被排斥在学校音乐课程体制之外。从2000年开始研制的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全称为“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到2012年1月正式出版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这一状况开始得到转变。
然而,无论从新教改实施十年以来的实际情况看,还是从2011版课标的课程内容设置规定来看,演奏乐器,尤其是演奏中西管弦乐队乐器几乎还只是停留在文本上。中小学音乐教材中关于中西乐队乐器的知识主要靠课堂讲解来传授,作为教学主体内容的中西器乐作品的音响体验主要通过聆听欣赏来进行。除极少数学校外,中西管弦乐队乐器的实践教学基本与音乐课无缘,器乐教学实际上仍处于弱势或缺失状况。
在我国现行中小学音乐教育体制中,如果说器乐学习还有所存在,也主要被划归在学校的课外活动中,由学校组织各类乐团或课外器乐兴趣小组来进行。然而,课外活动显然不在现行课程标准的研制和实施范畴之内。更普遍的情况是,放眼全国,无论课内外,绝大多数学校基本看不到乐器的影子。
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制定了《中国顺笛教育中小学音乐器乐课程标准》,希望助力我国普通中小学器乐课堂的发展,帮助学校建立具有科学性、专业性、民族文化性和方便实施的器乐课堂标准,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塑造完美人格,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实践真正的素质教育。
一、课程性质顺笛器乐课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主要面向中小学3-5年级和7-8年级学生的一门音乐选修课。
1、器乐演奏是感知、体验、理解音乐的重要途径,是音乐课的重要教学内容。
2、所有学生都应该获得同等的器乐学习机会,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面向全体学生,即我们所提倡的素质教育精神。
3、顺笛易吹响,初学简单,同时保留竹笛特色,能够演奏民乐曲目,体现了音乐学习的循序渐进原则。
4、顺笛学习重在表现和表达,体现了在操作中体验、从实践中审美、从音乐本身出发学习音乐的原则。
5、顺笛是民族乐器,开展顺笛课程的过程也是传承和发展民族音乐文化的过程。
二、课程基本理念
1、以聆听、演唱、演奏相结合,以参与、表现、实践为核心,以顺笛演奏教学为重要内容和途径。
2、将音乐知识的传授、音乐作品的欣赏与顺笛演奏实践密切结合,真正做到音乐教学的知行合一。
3、器乐学习不是少数艺术特长生的权利,而应是每个学生都可以选择的学习权利。
4、改革现行的音乐课和课外器乐社团相分离的状况,将音乐课与顺笛课、乐团等课外音乐活动有机融合在一起。
5、将顺笛演奏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地方和少数民族音乐的学习密切结合起来,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提供有效的平台和途径。
三、课程设计思路
1、从中小学生器乐学习的生理基础条件看,器乐演奏,是以肢体(尤其是上肢)手指、手掌、手腕小肌肉运动为主、肢体伸展大肌肉运动(主要是上肢小臂和大臂)为辅的一种肢体运动技能。少年儿童8—14岁时,其手指、手掌、手腕肌肉的灵活性和协调性都有较大的提高,运动知觉的精巧性和准确性可以提高50%以上,从音乐学习角度而言,骨骼、肌肉发展、肺活量等生理方面,已经具备了学习中西管弦乐队乐器所要求的基本生理条件。结合学业任务等其他综合因素,在3-5年级和7-8年级阶段开展顺笛课程最为合适。
2、音乐教育教学的实践已经证明,针对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特征与规律,以动手操作和实践为主要模式的课堂教学,比以聆听为主要模式的课堂教学更加具有良好的教学效能。顺笛课程的设计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乐理知识的学习与演唱演奏中的识读乐谱相结合,将乐器和乐队常识的学习和乐队排练实践相结合,将欣赏作品与表演实践相结合,将对各个民族的音乐舞蹈文化的接触、了解与对其民族音乐的演唱演奏相结合,将学生的创作尝试与对其作品的演绎相结合,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激发出学生主动探究、尝试、享受音乐艺术奥秘的兴趣,有效地践行课标理念,在实践中掌握并运用知识和技能,培养和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实现音乐课程的价值目标。
3、学校开展顺笛器乐课程需要解决师资问题。目前全国来讲,仍然有很多学校没有配备音乐老师,就算有专职音乐老师,基本上也没有受过专业的乐器训练,特别是笛子专业。中国顺笛教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资源整合,为学校提供顺笛课程的师资培训。线上主要提供教学视频、演奏示范、曲目伴奏和在线指导等;线下我们与当地笛子老师合作,为学校提供面对面的线下师资培训。一般音乐老师经过短期培训后就可以具备初级课程的教学能力。
4、为适应课堂器乐课程的教学,我们按照课时编写顺笛专用教材,每一课时包含了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课程内容和课后作业,教学过程分为导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和归纳小结等,这样方便音乐老师开展顺笛课程教学。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通过顺笛器乐课程的学习和参与以体验、表现为核心的演奏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橱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演奏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船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目标
1、通过适时适当学习顺笛演奏,促进相关骨骼肌肉的发展,增进身体运动的灵活性和协调性。
2、改变以聆听为主要模式的“被动”音乐课堂教学形式,采用以动手操作和实践演奏为主要模式的“主动”音乐器乐课堂教学形式,刺激和激发学生探究兴趣和行为的环境,让学生自行探索,主动学习。
3、通过顺笛演奏实践,将音乐知识、音乐技能、音乐能力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并相互依托,互相促进,迁移转化为音乐审美能力。
4、通过器乐合奏,培养学生集体学习模式,在集体参与和实践的过程中与同伴一起学习,相互观摩,使学生有机会了解别人的行为和想法,对学生的去自我中心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通过学习顺笛演奏,让学生了解民族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使其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学段目标
第一阶段 (第一学期 第1-16课时)
学会基本演奏技巧,掌握2-3首儿歌乐曲,能够独立地和与他人合作演奏。推荐曲目:《玛丽有只小羊羔》、《西瓜之歌》、《龙的传人》。
第二阶段 (第二学期 第17-32课时)
初步掌握吐音、颤音基本技巧,掌握3-5首经典歌曲或民乐曲,能够独立地和与他人合作参与演奏表演活动,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作简单评价。推荐曲目:《送别》、《上学歌》、《小燕子》、《茉莉花》、《但愿人长久》、《小苹果》、《生僻字》、《我和我的祖国》、《我的祖国》。
第三阶段 (第三学期 第33-48课时)
掌握社会艺术水平竹笛考级三级类的曲目1-2首,初步达到三级类考级能力(有条件可以参加社会考级),能够独立读写乐谱。推荐曲目:《金蛇狂舞》、《花好月圆》。
第四阶段 (第四学期 第49-64课时)
掌握社会艺术水平竹笛考级四、五级类的曲目1-2首,初步达到四、五级类考级能力(有条件可以参加社会考级),能够初步掌握改进旋律、变奏和伴奏的能力,在具体指导下进行创作和改编演奏简单演奏曲目。推荐曲目:《小放牛》、《姑苏行》、《塔塔尔族舞曲》。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对应教材《中国顺笛教程之四维》)
第一阶段
第一课 (第1课时):认识顺笛。
掌握顺笛的保养方法、正确摆放、演奏姿势、按孔方法、纸胶使用方法和笛膜孔位置,了解筒音做5指法,学会“duo”的按法。
第二课 (第2-4课时):123与曲谱。
认识并演唱音符“1 2 3 4 5 6 7 ”,学习顺笛筒音做5指法1 2 3,曲谱的认识与使用方法。
第三课 (第5-8课时):玛丽有只小羊羔。
学习乐曲《玛丽有只小羊羔》,1 2 3 音符强化熟悉,掌握曲谱。
第四课 (第9-12课时):西瓜之歌。
唱谱并演奏《西瓜之歌》,学习低音“7”的气息控制,初步认识音的高低(三个基本音域)。
第五课 (第13-16课时):龙的传人。
低音“6”“5”的学习,气息控制强化训练,学习乐曲《龙的传人》,基本节奏节拍训练。
第二阶段
第六课 (第17-18课时):学吐音。
学会吐音中的“单吐”技巧,并且运用到上几节课所学曲目之中。
第七课 (第19-20课时):吐音强化训练。
对“单吐”进行进一步的学习,控制吐音的强弱,增强舌头的灵活性,增强吹奏吐音时的节奏性。
第八课 (第21-22课时):“4”的练习与数拍训练。
学习“4”音,以及对应指法,并且将“4”吹奏到干净、洪亮、平稳。学习数拍子,且树立数拍子的意识。
第九课 (第23-24课时):456音练习。
通过学习练习曲《456连音》及乐曲《我和你》,增强手指的灵活度。
第十课 (第25-26课时):送别。
长音练习,学习乐曲《送别》,初识音色的重要性。
第十一课 (第27-28课时):上学歌。
将吐音运用到乐曲《上学歌》之中,掌控《上学歌》的情绪以及演奏过程中的稳定性。
第十二课 (第29-30课时):小燕子。
学习乐曲《小燕子》,学习高音“1 2 3”的吹奏。
第十二课 (第31-32课时):茉莉花。
学习乐曲《茉莉花》,让学生认识到中国音乐的美。
第三阶段
(第33-48课时):学习至少一首三级类考级曲目。《金蛇狂舞》、《花好月圆》。
第四阶段
(第49-64课时):学习至少一首四、五级类考级曲目。《小放牛》(四级)、《姑苏行》、《塔塔尔族舞曲》(五级)。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为保证本标准的实施,教师要深入领会课程的基本理念,以音乐为本,以学生为本,全面实现课程价值和课程目标。
1、顺笛器乐课教学应该以音乐表现为出发点和核心,实施以“参与”和“表现”为主的实践教学模式。
2、器乐演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遣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器乐教学应与唱歌、欣赏、创造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聆听、演唱、演奏、编创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多听音乐,多唱歌,多演奏乐器,多接触乐谱,不断积累音乐实践经验,并有效利用教材书、音响音像资料及网络资源等,培养学生乐于思考、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
3、音乐是人类的重要精神财富,每个学生都有享受这一财富的权利,都有认识、重视、珍视这一财富的义务;每个人都有基本的音乐潜能,学校音乐教育的任务是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通过有效的教育途径挖掘、培养这种能力,引导学生通过参与、表现、合作,获得愉悦的审美体验,促进人格健全,使生活更有质量,更加美好,让音乐伴随孩子们的成长乃至整个人生。有了这样的音乐教育理念,任何以专业眼光和要求来对待大众音乐素养的普及和提高无疑都显得苛刻,任何以专业名义无视少年儿童学习权利和义务公平则更是一种狭隘。
4、应重视顺笛课堂教学目标的设定,并紧密围绕目标来展开器乐教学活动。教学形式的选择应服从于教学目标,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方法与手段,都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5、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乐器的主动性。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粱。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和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交流。
6、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和城乡之间存在差别。各学校和教师应结合本地、本民族和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课程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内外音乐环境,丰富具有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地把握各教学领域课程内容的弹性尺度。
二、评价建议
顺笛器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本标准所阐述的课程理念,着眼于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学生的评价是课程评价的主要方面,应以本标准中各教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目标要求。